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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制度

1. 所有入园企业均需爱护房屋及设施,造成损失的应负责修复赔偿, 房屋结构及室内设备不得擅自改动,特殊情况需经创业园管理中心同意后方可 实施。

2.所有人园企业均需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井接受有关人员的 监督,检查。违者所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后果自负。

3.对电气线路,各入园企业只有使用权及承担维护义务,不能擅自拆 卸、挪动、搭接。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为确保安全用电,用电负荷不得超过规定值。如特殊原因需增加负 荷,须经创业园管理中心同意后方可实施。

5.入园企业的物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随意推放,特殊情况应经园区商 务部同意,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严禁从室内向窗外扔杂物、泼水等。

6. 备入园企业应建立卫生责任制,保持所使用的房间室内外清洁,并 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7.各入园企业应爱护园区绿化,设施,不得破坏草坪及盆栽花木。

8.各人园企业员工应遵守园区车辆停放规定,不得占用通道。

9.办公室大楼内不得留宿,确须安排夜间值班人员的,应经创业园商务部同意后方可留值。

10.创业园商务部承担物业管理职能,负责维护公共设施,接受入园企业监督。


联系人:
雷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679820


(C)2000 Fujian Administration Centre For
The Overseas Students Pioneer Park
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
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
地址:中国福州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六层

 

 
  【组建单位】

  福建省人事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州市人事局和鼓楼区人民政府

  【宗旨】以人为本,引智创新

  【服务功能】

  • 高层次人力资源引进、开发
  • 高科技成果培育、转化
  • 高档次引智招商
  • 高水平的国际市场开拓
  • 园区专业队伍将为留学人员提供工商、税务、经济
  • 资助、项目论证推广、投融资策划、人力支撑等系列相关服务。

    【目标】

      把园区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善、信息网络发达、生态环境优美、企业富有活力、对高科技产业具有强劲推动力的智能型园区成为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有力推进我省经济新增长点的摇篮;成为海峡西岸乃至亚大地区高科技成果的孵化基地和辐射源;成为吸引、聚集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闽创业和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高地。

    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大记事

    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规划纲要


    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开发纲要